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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蘇 譚浩俊
  國家發改委近日會同有關部門放開了24項商品和服務價格,僅在1月4日發佈的6項價格改革通知就有3條涉及交通領域,其中既涉及鐵路運輸,也涉及民航運輸。就在上月,中國民航局和國家發改委曾下發通知,將放開部分短途航線旅客運輸票價,新增101條新航線由現行政府指導價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在此作用下,目前航空公司在部分航線上已開始調整基準價格,比如廣州飛北京的基準價格全價票由此前的1700元左右上漲近百元。此舉也造成市場對價格管制放開後航空運輸業是否會出現漲價潮的擔憂。
  但仔細分析不難發現,價格放開以後,短期內或許會出現一定幅度的漲價,然而隨著市場秩序的不斷完善,競爭的進一步有序會讓價格趨於平穩、理性,不大可能持續漲價,更多情況下甚至會出現降價。
  此次國家發改委所以對部分民航航線放開價格管制,主要原因在於民航業已步入競爭行列,而不是此前的高度壟斷。即便幾大國有航空公司仍具有優勢地位,但國有航空公司相互間的競爭也不斷加劇,再加上民營航空公司、小型國有航空公司的參與,讓競爭更趨激烈。在這樣的情況下,再通過行政手段管理民航運輸價格就失去意義,甚至反而會讓運輸價格更高,更不符合實際。
  可以想象,民航運輸價格放開後,市場對運輸價格的影響將越來越大,競爭對運輸價格的左右也越來越明顯。對民航企業來說,更多會在節假日、旅游旺季出現漲價的情況,其他時間則會相對平穩,甚至出現較大幅度降價,整體上乘客的負擔水平有望下降。另一方面,未來幾年鐵路建設力度不斷加大,高鐵等也會對民航運輸產生較大的衝擊,因此航空業不存在全面漲價的基礎。
  對民用企業來說,比較令人擔憂的是,價格放開後,一旦打折幅度加大,會不會出現服務水平下降的現象。尤其是航班是否準點、坐飛機的舒適度如何提高等,都是值得關註的問題。
  只要能讓市場充分競爭,價格放開不會引起全面漲價,不僅對航空運輸業如此,對其他行業亦然。即使漲價也只會是階段性、季節性、局部性,而不會是長期性和全局性的。
  值得註意的是,價格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兼顧“該放的放到位”和“該管的能管住”,才能保障公眾正當利益不受損害。其中的關鍵便是要做到統籌配套:既要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掌握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動態,防範價格異動;又要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建立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和監管辦法,由此才能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為公眾和市場主體帶來長遠的福祉。  (原標題:價格放開不致引發航空運輸業全面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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